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于2011年11月30日正式发布,于2012年6月1日实施。
本标准规定了医用电子加速器用于临床治疗时的放射防护要求,包括基本要求、加速器的放射防护性能要求、治疗室防护和安全操作要求、质量控制要求及其监测方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标称能量在50MeV以下的医用电子加速器的生产和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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